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