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应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变更的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一、公司能不能随意更换员工的工作岗位呢
公司不能随意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司不能随意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调岗降薪不同意该怎么处理
首先,劳动合同中应约定变更条款。
由于调岗调薪涉及合同的变更,因此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变更条款,以便日后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变动需要人事调整时,依法对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进行调整,避免引发劳动争议。
其次,变更合同约定应签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专家认为,由于劳动合同法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而调岗调薪必然涉及到变更劳动合同中关于岗位和薪酬的约定,因此企业应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留存备案。
第三,依法建立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归纳起来,一个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三点:
(一)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订;
(二)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
三、劳动变更实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
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