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交学费后,如果不去就读,应该退学费。如果已经领取了书本等,在退费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果没有发生实际费用,应该全额退回学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