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身份证补办必须由本人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如下: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三、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和损坏补领,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四、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五、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有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规定如下:
1、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2、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3、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延长,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