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岳母并非法誉陆手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是指老人的子女以及其他悉卜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如果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庆嫌儿媳女婿是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义务,如果夫妻关系不存在的话,儿媳女婿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