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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24-06-06 来源:筏尚旅游网

自建房符合贷款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4份);说明:公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一起。

2、户口簿(复印2份);说明:将户主主页与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一起。

3、婚姻状况证明(即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裁判文书生效通知书。)(复印2份);

4、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复印2份);说明:

①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流水请登注为最新的存折流水。

②在外市缴交公积金的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5、经济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职工不需要提供,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成员则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原件2份);

6、代发工资存折、卡或近三个月工资签领表(复印2份);说明:

①金缴存职工不需要提供,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成员则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②代发工资卡的,请到银行打印近一年来的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

③近三个月工资签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

7、首期投入购买材料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3份)

8、“四证”: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修住房的需提供产权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

9、土地(或房屋)评估报告(原件3份)

10、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复印件各1份)

11、工程承包单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开户许可证;

12、工程预算书(原、复印件各1份)

13、划付款授权书(原件2份)

14、供楼存折(申请人在建行开户的储蓄存折)(复印件2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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