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电话恐吓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电话恐吓,损害了当事人的生命财产权益,完全是可以报案的,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第一,威胁我的人是谁;第二,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第三,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吓中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