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辩护中,证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是,证人往往会受到对方的人身攻击,包括辱骂、恐吓、甚至暴力威胁。那么,律师应该如何保护证人免受这些攻击呢?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证人有权拒绝作伪证和不作不实证。证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其自己或者其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行政处罚的问题,但法律规定必须回答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证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办理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保护证人和专家、鉴定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权向监管机关报告对证人、专家、鉴定人的不当干涉。”
因此,律师可以要求法庭保护证人免受人身攻击,要求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停止攻击证人,如有必要,律师还可以向监管机关报告对证人的不当干涉。同时,证人也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其自己或其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行政处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