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田边小田埂同样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但该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户对小田埂拥有经营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