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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需要办理不动产证书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主观:

依法取得 宅基地使用权 ,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 房屋所有权 登记。 ①申请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②首次申请需要这些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③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由于宅基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故此在获得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会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若是期限届满之后,使用宅基地的人不到相关部门缴纳土地的出让金,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就会被依法收回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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