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手续包括: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明确线索、提供担保、及时裁定保全、解除保全裁定、赔偿责任。申请人需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供明确线索,法院可要求提供担保。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解除保全需符合条件。若申请有错误,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般在5天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紧急情况下须在48小时内裁定并立即执行。
法律分析
做保全需要如下手续: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法院最长需要5天的时间执行保全,但绝大多数都会在保全材料齐全后立即保全,真正5天才保全的极少,因为法院担心被保全的财产会被转移。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结语
保全手续需谨慎,申请人应提供明确线索。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需符合条件。申请人若错误申请,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长5天执行保全,紧急情况下48小时内裁定并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