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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交通事故死亡导致的赡养费具体数额规定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的计算标准,即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根据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计算时间为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也就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受伤导致无法继续生活,需要由逝者生前扶养的亲属获得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的计算方法为:

(一)配偶每月领取的扶养费,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确定;

(二)子女、父母、其他具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或者朋友,每人每月领取的扶养费,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确定。

具体来说,配偶的扶养费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的工资×30%。子女的扶养费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的工资×20%。其他具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或者朋友的扶养费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的工资×2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扶养人的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同时,如果被扶养人是由两个以上具有扶养关系的人共同扶养,则可以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按照被扶养人的平均年龄每人分摊。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比较明确的。如果需要扶养的亲属或者朋友,可以根据以上规定进行计算。

结语

根据交通事故死亡赡养费的计算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是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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