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商不成功怎么办
2024-08-06
来源:筏尚旅游网
仲裁协商不成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不同意协调,当事人可以等待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决定或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案件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判决、裁定,若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步骤: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进行准备。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3、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
4、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然后经过规定流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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