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户籍登记日期是指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时的具体日期。通常来说公民若是变更了经常居住地,是需要向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此时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就需要去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一、公民应该办理哪些户口登记?首先当婴儿出生以后,需要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其次则是当公民死亡以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还有迁出登记和迁入登记也就是指公民在迁出户口和迁入户口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二、户口登记日与签发日。户籍登记日期就是第一次进行户口登记的日期,不是户口本上的那个日期,户口本上的那个日期是办理户口本的日期。户口登记日期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最底一行,比如:X年X月X日出生申报,或者X年X月X日由X地迁入等等。签发日期是指户口簿什么时间领到的!一个常住居民户口簿往往记载一家人的姓名,所谓登记日期是指每一个人的登记日期,居住年限从登记日期算起。登记日期只是机器默认为户口簿签发日期。【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第3种观点: 户籍迁入时间即落户时间。是指人员户口从甲地迁移到乙地后的入户起算日期,一般在户口本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最底下一行“何时、何地因何迁至本址”处有迁入的日期,落户时间与之相近。一、房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你将户口迁入: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了。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在确定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能允许你将户口迁入了,这样一来事情就好办理的。只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就可以签订合同了,最后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就可以了。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一般来说,当你与开发商或卖方协商好一切,那么不动产权证基本也拿到手了。那么你就可以带着不动产权证去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正所谓,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当你拿到了相关各种证明之后,那么就可以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注意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5、编户号受理:需要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二、户口迁入的条件?户口迁入的条件各个地方都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办理市内户口迁入的话,那么通常可以通过夫妻投靠来办理落户手续,也可以通过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来办理落户手续,另外未成年人也可以投靠自己的父母来办理落户手续,最后也可以通过收养来办理落户等等。最为常见的应该就是买房落户了,对于外地人口来说,如果是在本地买房子且符合其他相关的落户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在本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