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家庭成员人人平等,共同承担家务,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为营 造家庭和谐的氛围而努力。 2、 自己的房间自己整理,保持整洁、干净,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主动承担者除外) ,孩子的衣服主动洗,不推诿不逃避。 3、 要奉行节俭原则,不乱花钱,不提非理需求,节约用水和电、气等能源。4、 尊老爱幼,相互帮助,对别人的想法、诉求要仔细聆听,帮家庭成员排忧解 难,合理需求应尽力满足,不能拖延不能逃避。 5、 对待老人要有责任心,对待病人要耐心,对待孩子要细心有爱心,对待爱人 要有恒心,对待亲戚要热心。 6、 注重邻里团结,以礼待人,邻里见面要微笑问候,注意小区卫生,不乱扔垃 圾,不乱停车不乱占车位,不占用公共区域。 7、 每个家庭成员的生日、家庭纪念日都要牢记,并积极庆祝。 8、 要合理安排时间,定期集体出游,放松身心,促进感情,增长见识。 9、 要勤读书、读好书,在家庭内部形成读书的氛围,父母要做好榜样。 10、 不乱扔垃圾、不抽烟酗酒、不赌博、晚上看电视不超过 10 点、家庭成员说话要讲礼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