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
昨天,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和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培养法律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正气的三中人。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曾这样说过: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大家有幸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那么,作为追求成为“卓越”人才的每个三中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在成长道路上,如何培养法律精神,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极个别同学,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轻则对同学敲诈钱物,重则拳脚相加,实施校园欺凌,殊不知这些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法律,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可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有同学经常讲脏话、说谎话、抽香烟、考试作弊、破坏公物、乱涂乱画,刚刚刷过的雪白的墙壁上就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脚印,刚刚打扫的包干区又被扔进了食品包装袋、饮料瓶等垃圾,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看起来是小事,其实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据统计,当前我国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认真接受法制教育。除了在政治课本上了解法律,更要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法律,要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了解《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
3、胸怀宽阔。产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宽容地待人处事,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4、提高自身控制能力。许多人并不是不了解法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但因为一时的冲动,也许就做出了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为形成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