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以稳就业保企业为重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速推动国民经济恢复正常循环。
“稳”是大局,“保”为底线。对于保险业来说,更好地发挥其特有的抗风险作用以及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对债券市场、权益类资产市场的配置等,是更加有效地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