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最高综合性荣誉,与我们每一个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明大连”的重要内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也是改善民生的过程;既是城市发展之所需,也是广大市民朋友之所盼。
亲爱的家长,作为一名大连市民,我们既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将代表和展示着城市的品质和形象,文明建设的路上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参与,我们每一位市民朋友都要从点滴小事做起,树立文明形象,维护城市荣誉,为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对此学校向各位家长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倡导文明。
自觉遵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向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学习;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识。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在全社会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
二、积极行动、践行文明。
认真遵守《大连市市民文明公约》即:
1.要礼貌待人讲诚信,不粗言秽语,不有损信誉人格。
2.要革除陋习讲文明,不随地吐痰,不乱吃野生动物。
3.要爱护环境讲卫生,不随地便溺,不乱倒乱丢垃圾。
4.要爱惜公物讲公德,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涂乱写。
5.要遵章守规讲安全,不违章通行,不抢上抢下乘车。
6.要破除迷信讲科学,不烧香烧纸,不参与邪教活动。
7.要团结友爱讲互助,不打架滋事,不发生邻里纠纷。
8.要尊老助弱讲美德,不虐待老人,不歧视弱势群体。
9.要勤俭朴素讲节约,不大吃大喝,不奢侈铺张浪费。
10.要见义勇为讲正气,不见险不救,不放纵坏人坏事。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勇于奉献的好职工;在家做一个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共处的好成员。
三、立足本职、塑造文明。
积极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志愿者。各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排头兵。
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大连增辉添色。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用辛勤劳动和智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大连而贡献每一个人的力量!
高新区普罗旺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