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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养老保险哪些情况不能补缴

来源:筏尚旅游网

根据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的情形如下:

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参保缴费记录人员,不得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事后追补缴费。

3.本通知印发前已按规定办理过补缴业务的不得重新办理。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补缴的。

咨询电话:0379-6065260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0379-6065259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0379-60652336

工伤保险康复科:0379-6065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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