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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处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一)公证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

1、该行为确是行为人所为

2、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是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导致的。我国相关的规定所述,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而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根据此法规,房产交易中如果购房人因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从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不知情情况下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这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存在大量,只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没有办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的行为的还不是很多。而房产交易如果经过公证,通过公证处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措施,可以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二)公证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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