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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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如果是购买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需要交纳的契税是总房款的1%。

       如果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需要交纳的契税是总房款的2%。

       如果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需要交纳的契税是总房款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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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扩展资料: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参考资料:契税-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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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3、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扩展资料:

个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1)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凡1997年10月1日以后签订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均属契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参考资料:契税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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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通常是指房屋和土地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扩展资料: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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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的含义

1、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2、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扩展资料:

契税的主要分类

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契税的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

1、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参考资料:契税-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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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扩展资料

意义:

目前,我国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策略之一就是增强税制结构的协调性:

是各个税类之间的协调;

2.是各个税类内部各税种之间的协调。

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货劳税和所得税都在减收。

因此,从三个税类平衡的角度,有必要增加的是财产税。契税是我国财产税体系中的重要税种,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某种意义上的生命线。契税改革及其与其他税种的协调配合,都是建设和完善财产税体系,以至构建稳定的地方税体系所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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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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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1.契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2.契税的征税范围

(1)包括: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②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2)视同发生权属转移:

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④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筹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⑤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3)不包括:

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

3.契税的计税依据

(1)“买卖”交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提示】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

(2)“赠与”交易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交易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划拨”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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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拓展资料: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1、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

3、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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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也称购房契税。

扩展资料: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因此,契税应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缴纳,且税率等*对商品房、二手房“一视同仁”。

个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1)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凡1997年10月1日以后签订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均属契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起效时间

为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契税纳税环节是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之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

纳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缴纳契税。

计税依据

指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的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其中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或者所交换的房屋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征收机关委托评估机构根据同一时点、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税额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相关资料:

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或首期付款收据)。

二手房买卖、赠与:买卖契约或赠与公证书、评估单、原房证。

房屋交换:交换协议书、评估单、交换双方原房证。

房屋拆迁重购(安置)住房: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拆迁公房买断协议或买断收据、重新购房的合同或契约、购房*或首付款收据或评估单、原房证、低保证(限低保户)、根据具体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百度百科——购房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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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采用比例税率。

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特点

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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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在计算应纳税款时,购买者应将套内建筑面积的单价折合成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销售的单价,相应确定住宅性质,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购房契税。并明确换算公式为:单位建筑面积售价=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今年1月,某保险公司职员赵女士购买了石景山区某楼盘一套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的商品房,90平方米,单价9800元,同时还购买了一个车库。但她在缴纳契税问题上犯了愁:“我该缴多少契税?车库是否也要缴税?”

京财税[2004]16号的规定,使赵女士的问题迎刃而解。假设赵女士购买的这套商品房的公摊面积为10平方米,根据规定,据以计税的单位建筑面积售=9800×90÷(90+10)=8820(元),未达到当年高档住宅标准(每建筑平米9432元),属于普通住宅,可以减半征收契税,赵女士应纳契税=8820×100×1.5%=13230(元)。此外,京财税[2004]16号规定,对于个人随同住宅购买的车库,适用与住宅相同的契税*。也就是说,购房者随同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可以减半征收契税,按照1.5%征税;购房者随同非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不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依然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因此,赵女士购买的车库应按1.5%计算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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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该《条例》中所称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出租房屋不缴契税。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
应纳税额=房款总额×1.5%(普通住宅) 房款总额×3%(非普通住宅)各地交的比例不同,这是北京的,俺正在买房HOHO这个最清楚,俺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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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该《条例》中所称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出租房屋不缴契税。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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