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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申请户口迁入并办理落户手续的具体条件包括多个方面。其中,父母是本市家庭户口,并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及未婚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迁入。同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及未婚成年人员也可申请。如果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成年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同样可以申请。对于成年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60周岁以上男性或50周岁以上女性及退休人员,也符合条件。
80周岁以上的成年子女为本市户籍的人员,无论被投靠人的户口类型,均可申请。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其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同样可以申请。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也能申请。父母为现役军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符合条件。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亦可申请。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配偶或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同样可以申请。原本市户籍人员因国家建设需要工作调动、下放农村、支援边疆、支援三线建设,到外地工作退休后,若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也可申请。
被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市外全日制学生,经省级以上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回内地定居(本市)的港澳居民,经省级以上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定居(本市)的居民,以及从本市注销常住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本市工作、生活的华侨,原籍本市,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本市工作、生活的华侨,还有按规定由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的其他人员,也均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