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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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小时前
应该由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写申请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并根据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
信息表传送给主管国税局,系统自动审核后,生成信息表编码,传送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并将联和抵扣联交购买方做红字账务处理。
操作步骤:
(1)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
(2)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或未抵扣----确定----开具红字专用信用表----输入销售方名称、税号、货物名称----打印;
(3)打印完成后选择上传红字专用信息表,等信息表编号出现后,再根据这个信息表编号,销售方开具红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