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灯脚地方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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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狮的太原路,有一家历史悠久的传统工艺店,专门制作“路灯”。店主王师傅自十几岁起便继承了这家作坊,据他回忆,石狮最早制作这种灯笼的是一位名叫陈bie的老先生,他曾达到九十高龄。遗憾的是,陈老先生已经离世,无缘亲自拜访。他讲述了闽南侨乡的一种独特习俗——在农历七月初一日的“起灯脚”日,村民们会在自家门口摆上五味佳肴和酒饭,与泉州城内相似,但独具特色的是他们会挂上一盏四方形的“路灯”。这种灯笼大约四寸见方,高七八寸,由上下两块木板制成,四周有木质支柱,底部和顶部通过支柱相连,上盖中心有个出气孔,顶端用红铅丝装有活动灯钩,以便悬挂。灯笼的四方形周围镶有透明玻璃,其中一面可以开合,用于点燃小腊烛或小油灯。正面贴有对联,写着“敬点路灯”或“阳光普照”等寓意吉祥的话语。在起灯脚日,主人会点燃“路灯”,祈祷后焚烧金银纸钱,然后将灯笼挂在家门前,为前来参加“普度”活动的“好兄弟”提供夜间照明,方便他们的行走。


扩展资料

农历七月初一,各地普遍有“起灯脚”(点路灯)到农历八月初一又普遍“倒灯脚”(烧路灯)的岁时俗仪,以示七月普遍超度鬼魂活动(即普渡)的开始与终止。当晚家家户户要在大门外,备菜肴小祭鬼魂。有的乡里在普渡日“倒灯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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