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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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9 10:11
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的税收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统一,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各地的税收负担差异却巨大。本文将详细解析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税种,以及税负率的大致区间。
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税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其中,个人出租住房与非住房的税负规定有所区别。
个人出租住房时,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房产税按4%的税率征收。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起,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免征。房产税方面,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此外,个人出租非住房,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税率为12%。若非住房为转租,则不需缴纳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时,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非住房,则需按所在地单位税额缴纳。同样,自2019年起,小规模纳税人可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方面,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可免征,非住房租赁合同则需按租赁合同缴纳1‰的印花税。此外,小规模纳税人可减半征收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出租住房按10%税率征收,个人出租非住房按财产租赁所得20%税率缴纳。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顺序为: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综合计算,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超过10万元的,税负率约30%;月租金小于10万元的,税负率约10%。然而,部分地区采用核定综合征收率方式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款,税收负担相对较低。目前,采用此方式的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辽宁、湖南、黑龙江、厦门、河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