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3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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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3 04:20

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这意味着企业在销售软件产品时,可以退还超出3%部分的税款。

具体来说,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中,当期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而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对于嵌入式软件产品,其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与软件产品基本一致,只是名称有所区别。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中,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而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享受此项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包括: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这些条件后,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核批准,从而享受即征即退。

综上所述,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具体计算方法及条件已经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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