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3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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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3 03:15
教育法规关系的结构元素分为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主体指的是在特定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
自然人,作为权利与义务的基本承担者,包含公民、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
法人,作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组织,需满足依法成立、拥有必要财产或经费、拥有特定名称、组织结构与场所、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这类组织在教育法律关系中,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客体,即权利与义务的指向对象,是连接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媒介。没有客体作为中介,法律关系无法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