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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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2 17:26
1.凭有效身份证明和诉状,向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提请诉讼。
应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如不具备立案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明确裁决。
2.若原告要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应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反之,则会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3.收到起诉状后,需在五日内送达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审理案件时,普通程序需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则为三个月内审结。
5.法庭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则在宣判后立即送达。
6.判决书生效后,若对方未按期履行,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