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假币持有、使用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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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2 16:02

对于故意持有或使用总面额超过四千元的明知为伪造货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所指的货币包括在我国境内市场可以自由流通或兑换的人民币以及外币,且货币的计价单位应根据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以人民币为准,其他币种则需要按此比例进行折算。
犯有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人,必须是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故意持有或使用,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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