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3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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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3 18:58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包括三要素。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双方均应具备合法的劳动权利与能力。其次,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需适用于劳动者,且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执行其安排的有偿工作。最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应视为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来自《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该条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适用该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也应遵循此法执行。
简言之,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不仅基于双方的合法身份,还需确保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有偿劳动,并且此劳动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该关系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依据《劳动合同法》得到保障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