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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外营养,作为非胃肠道吸收营养的途径,通过静脉滴注提供全部营养,适用于胃肠道功能障碍、重要脏器功能不全、大手术或创伤围手术期及严重营养不良的肿瘤患者。其主要成分包括胰岛素、脂溶性及水溶性维生素、微量元素、电解质、谷氨酰胺、脂肪乳、氨基酸、糖等。
在应用肠外营养时,应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外周静脉输注肠外营养液适用于短期治疗,一般不超过2周,若超过2周或渗透压过高(>900 mmol/L),推荐使用中心静脉途径输注。
为避免光线对肠外营养液的直接照射,应选择适宜的储存条件。添加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的肠外营养液应在24小时内输注完毕;不含这些成分的液剂在室温下可保存30小时,在2~8°C下可保存7天。
了解肠外营养的常见易混淆概念有助于临床应用。营养支持意义在于确保人体获得必需的营养素,促进新陈代谢正常,抵抗疾病,改善临床结局。口服营养补充、肠内管饲(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是不同给药途径。口服营养补充适用于目标需求量50%-75%的患者,肠内营养则通过鼻胃、鼻肠或胃、空肠导管提供营养素,而肠外营养则通过静脉途径为人体提供基本营养素。
全肠外营养(TPN)是指通过静脉途径输入所有营养素,不经过胃肠道摄入。补充性肠外营养(SPN)则在肠内营养无法满足能量需求时,通过静脉途径补充所需营养素。全合一营养液(TNA)将各种成分按比例混合,通过外周或中心静脉输注,二合一营养液则将部分营养成分混合,三腔袋和双腔袋分别包含不同成分,便于混合。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不良评定是诊断营养状况的重要工具,NRS 2002、MUST、MNA-SF等用于筛查,而GLIM标准用于诊断营养不良,严重程度分级则基于表现型指标。
营养需要量包括能量、蛋白质、电解质及微量营养素的供给。每日能量需求通常为20-30 kcal/kg,急性疾病早期应给予低能量,持续严重营养不良患者起始也应给予低能量以预防再喂养综合征。蛋白质需求量一般为0.8-1.2g/kg/d,分解代谢状态时可增加至1.2-2g/kg/d,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蛋白质供给量。电解质供给量应基于DRI,并根据血清电解质水平调整。微量营养素的供给量同样根据DRI而定。
肠外营养的应用需综合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输注途径、储存条件及营养成分,同时实施营养风险筛查与营养不良评定,确保营养支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