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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案件涉及的被执行人为公司,则通常仅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不可涉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
具体而言:
(1)如涉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对债务负连带责任;
若企无资产,可追偿其法人财产。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若法人(股东)在经营中无过失,他们并不负连带责任,因此不能追索法人个人财产。
(3)特殊情况下,若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仅有一名股东,若有证据表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则可追索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111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