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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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严格划分了禁止与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双龙区、高新区、经开区和综保区均详细规定了禁放禁售的具体范围。如南明区、云岩区一、二环内全面禁止燃放和销售,观山湖区所有街道禁止燃放、销售,白云区则以环城高速为界,形成严格与宽松并存的局面。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街道)也制定了详细的禁放禁售规定。如马场镇、湖潮乡、高峰镇、党武街道等,不仅列出了禁止燃放的具体区域,还明确了禁止销售的地点。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公共安全,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

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贵阳市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对在禁止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面临10至15日的拘留。此外,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监护人需严加管教。同时,对教唆、诱骗他人燃放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贵阳市通过细致的规定,旨在确保市民在节日期间能够安全、有序地庆祝,同时也强调了环保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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