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30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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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31 10:50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向申请支付建筑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晓建设单位逾期未支付款项之日算起。
然而,诉讼时效可经由特定请求权行使的方式予以中止,中止之后,时效将重新计算。
因此,承包商可采取书面函件(确保对方收到并签署确认)、向清欠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投诉(需留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达成补充协议或制定还款计划等措施以此来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