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发现不合适,女方走了,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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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7 09:23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7 09:17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7 09:17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后无奈的结局只有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7 09:22

1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
2 女方及女方家人提出赔偿女方青春费一百万,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离婚伤害的是双方,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赔偿“青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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