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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1.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制度进行了完善,更新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2. 新增了“户有所居”的规定,以保障那些人均土地资源匮乏、无法确保每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农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3. 在充分尊重农愿的前提下,这些地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这是对传统一户一宅制度的补充与完善。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该法旨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与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确保耕地的保护,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 该法第一条还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代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所有权。
6. 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7.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相应补偿。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是可以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