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3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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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31 14:33
学生在决定退学时,首先需要提交一份由本人书写的退学申请,并由其监护人签字同意。接着,辅导员或班主任需要负责办理退学学生的离校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回学工处。
办理退学手续的时间通常是在每学期的第四周。财务处负责核查退学学生是否有欠费情况,包括学费和住宿费,所有欠费都需在《退学学生离校手续表》上盖章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其他部门则需在财务处盖章后才能签署意见。
对于新生而言,退学还需经过招生就业办的审核,确认其录取情况。教务处则负责检查学生是否欠有书本费用,只有缴清费用后才能签字盖章。信息中心负责核实是否有未归还的图书,只有确认无误后才能签字。
总务处需要处理退学学生的课桌凳验收入库工作,如有损坏需要赔偿后才能签字。保卫处则负责办理退学学生的户口迁移。基础部负责检查学生是否拖欠各种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费用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学工处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清理和验收退学学生的宿舍财产,如有损坏需赔偿。学工处负责收回学生证、胸卡、校徽等证件,并注销学籍,同时将每学期退学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给学校。
分管学生工作的系主任需携带退学申请和各部门已签字盖章的《退学学生离校手续表》,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之后,将退学申请及《退学学生离校手续表》交回学工处,并依据学工处开具的退学通知单,通知学生监护人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