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以假入户抢劫,并不构成抢劫罪中的持抢劫加重情节。
所谓持,即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手持或展示其佩戴的支。
此种情况下,行为人所持支需符合机关制定的支管理法规。
若行为人仅口头宣称持有支或仿真,则不在此列。
依照法律规定,此类犯罪应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存在特定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金额巨大者;
(5)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
(7)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