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离婚夫妻的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 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应进行平均分配;
因实际需求及来源等异,在具体处理时可采取不同方式,人群专属物件仍属个人所有。
(2) 夫妻分居两地并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归属管理使用方;
若差异过大,多得财产者需以相应价值的财产弥补另一方。
(3) 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支付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要求返还彩礼。
(4) 一方以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入伙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获得入伙财产者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
(5) 对于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共同经营项目,离婚时应从利于生产发展、经营管理角度出发,合理分割或估值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热心网友
离婚夫妻的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 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应进行平均分配;
因实际需求及来源等异,在具体处理时可采取不同方式,人群专属物件仍属个人所有。
(2) 夫妻分居两地并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归属管理使用方;
若差异过大,多得财产者需以相应价值的财产弥补另一方。
(3) 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支付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要求返还彩礼。
(4) 一方以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入伙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获得入伙财产者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
(5) 对于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共同经营项目,离婚时应从利于生产发展、经营管理角度出发,合理分割或估值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