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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历史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不同年份与列强签订,影响深远。以下是关键条约的概要:
1. 首个屈辱的起点——《南京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清朝与英国签订,标志着鸦片战争的结束,中国领土与主权遭到初次侵犯。
2. 接踵而至的割地条约——《瑷珲条约》在1858年5月28日中俄签订,中国丧失了大片东北领土,领土损失进一步扩大。
3. 多国联手的侵略——《天津条约》在1858年6月,清朝分别与英、美、俄、法四国签订,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侵略者在天津施压,条约加剧了中国主权危机。
4. 北京条约的签订——1860年10月至11月,清朝与英、法、俄三国在战争后签订,进一步削弱了中国的主权。
5. 日本的崛起与侵略——15年4月7日,《马关条约》中日签订,日本通过条约获取了大量权益,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加深。
6. 最后的屈辱——1901年9月7日,《辛丑条约》与十一国签订,巨额赔款和全面主权丧失,标志着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