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休完产假后回到工作岗位,上司以本部门工作少为由辞退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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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小时前

在您休完产假后回到工作岗位,遇到上司以本部门工作量少为由进行辞退的情况,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辞退,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愿意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第八十七条规定向您支付赔偿金。

进一步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通常基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

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您详细了解自己的劳动合同条款,评估自身权益,必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以便在需要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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