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房屋应如何分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9小时前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9小时前

通常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购置者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分割范围内,仍旧归属原购置者所有。然而,若房产上同时刻有夫妻二人的姓名,那就应视为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需自行商定分配方案,如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则交由法庭裁判。另一方面,倘若婚前购房之资金出自双方父母资助,那么在离婚时,房产将按照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再者,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取得房产,且房产仅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房屋属支付首款方所有,而共同偿还的贷款则由房屋所有权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同样地,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共有财产;若婚后仍由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那么该房产仍归该方所有,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