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5小时前

破产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显著丧失偿还能力,无资产、信誉或技能进行债务偿还;
(2)无法清偿的应为到期且债权人已提清债要求的债务;
(3)对所有或大部分债务的持续性不能偿还;
(4)不能偿还的债务不仅限于金钱债务。
若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宣告破产:
(1)公用事业及与国家经济命脉息息相关的企业,部门提供援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协助其清偿债务;
(2)获得担保,并在破产申请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债务清偿。
若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则破产程序将被中止。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