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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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小时前

法定免责事项仅限于不可抗力。
此指无法预知、避无可避且无法抵挡之现实状况,以下为几种典型情况:
1.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涝、海啸);
2.干预。
此处应限于签订合同时未能预测,且必须为行为造成(如运输合同签订后,因颁布禁运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社会异常现象。
偶发性事件阻碍合同履行,如罢工、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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