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3小时前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被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若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则需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续签,或合同终止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因特定原因终止,如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在试用期的员工,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如公司无故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特定情况时,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合同到期续签条件未达成、合同因特定原因终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