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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发现房屋质量问题的情况,应立即与开发商沟通。如开发商未能解决,投诉至住建局,因住建局可直接管理开发商。若确有房屋质量缺陷,需提交申请书并附带相关证据。通常流程为物业公司先与建设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效,则可通过住建局质检站进行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使用,或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在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首先与开发商进行直接沟通,协商解决。若开发商不作为,应向住建局投诉,作为监管机构,住建局有权对开发商进行管理。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证明问题的存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步骤。通常流程是,物业公司会先行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则可通过住建局质检站进行质量检测和问题解决。依据法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指出,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正常交付使用或交付后发现主体结构不合格时,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面对房屋质量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若开发商不予解决,可通过投诉至住建局进行干预。提交相关申请和证据,证明问题的存在。通常流程是,物业公司先行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通过住建局质检站进行解决。依据法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指出,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使用,或交付后发现主体结构不合格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应首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办法。若开发商未能解决,可向住建局投诉,作为监管机构,住建局能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管理。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证明问题的存在。通常流程是,物业公司会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则可通过住建局质检站进行质量检测和问题解决。根据法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使用或交付后发现主体结构不合格时,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