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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月6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报送,积累业绩,为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截止时间:2月6日
报送对象: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该报表于2021年11月上线,相关私募管理人需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任务。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并在官网公示,视情况采取自律措施。
截止时间:2月19日
报送对象: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内容:管理人基本信息、从事境内证券期货业务的境外子公司、关联方信息及基金明细。
注意事项:仅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没有收到通知无需报送;规模较小或非证券类管理人不需报送;需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期填报,如有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pf@amac.org.cn。
截止时间:2月23日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
报送义务人:资管产品管理人
报送平台:各地税务机关网上申报系统(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202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截止时间:4月30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特别提醒: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文件由管理人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组成,财务报告可使用审计报告后的财务报告版本。编制要求遵循财政部相关准则,中基协已更新了私募管理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填报系统。
截止时间:5月31日(可能延期,具体以系统通知为准)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aeoi.chinatax.gov.cn/)
注意事项:数据申报系统于3月1日开放,未注册的需完成注册,判断账户是否为非居民金融账户,进行零申报或非零申报。完成数据申报后,还需在AMBERS系统上提交CRS年度报告,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投资运作情况、费用明细,并同步报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可能延长,建议提前准备。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FOF)、创业投资基金(含FOF)及私募资产配置基金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基金清算前需填报年度财务监测报告,基金成立日在2023年10月1日(含)之后的,2023年度财务监测报告中“审计信息”栏目为选填项,其他基金需同步上传审计报告,关注系统待办情况。